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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宜市“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8-14 22:05 【字体:

  原文链接: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年7月27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信宜市“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信府规〔2025〕3号)。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斌海同志对该文件作了深入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信宜市“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信宜市“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农村“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的全周期闭环管理。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15方面内容,分别为项目范围、项目分类、项目决策、项目审批流程、项目备案、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变更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工程价款支付、资料归档、资金管理、绩效管理、部门职责、责任追究、其他,附件包括《信宜市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小微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等9个指引表格。

  (一)项目范围和分类

  本实施办法所称“小微工程”项目是指由市各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等作为项目单位,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实施的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估算价总额400万元以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装修、拆除、修缮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兴修、绿化亮化、道路改造等项目。“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资金、帮扶单位筹措资金,镇(街道)、村(社区)自筹资金,集体自有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用于“小微工程”项目的资金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根据项目估算价总额,“小微工程”项目具体分类如下: A类“小微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B类“小微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C类“小微工程”项目(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以上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村(社区)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

  2.项目审批:根据项目所属主体及项目估算价总额分为不同类别,以附件表格形式明确项目审批流程,并明确审批要求,特别指出不得通过分拆项目、化整为零、压低预算等方式规避审批。

  3.项目备案:项目单位应将资料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市纪委监委备案。

  4.项目监督管理:明确项目监督管理小组建立方式、具体实施措施和责任。

  5.项目变更管理:必须履行“先批准,后变更”的原则,特别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变更事项化整为零,规避监管。

  6.项目竣工验收: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督管理小组(监理单位)、镇(街)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驻村干部等到场开展竣工验收。

  (三)资金管理

  1.工程价款支付:明确各类“小微工程”项目支付比例和资金拨付程序。

  2.资料归档: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做好项目档案归档。

  3.资金管理:明确预(结)算、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项目资产管理具体要求。

  (四)部门职责和追责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相关责任追究情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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