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年6月7日,市政府印发了《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府办〔2023〕16号)。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斌海同志对该通知作了深入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规定,结合《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为推进我市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通知(稿)》进一步规范实施要求以及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中“(四)加强安全管理。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通知》中明确要求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同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规定,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新建房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
| 【打印正文】 |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