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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1-30 19:32 【字体:

信府规〔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和《茂名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茂府规〔2021〕13号)等规定,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印发信宜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的通知》(信府〔2006〕34号)等5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信宜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信宜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印发信宜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府〔2006〕34号

2

印发信宜市渡口渡船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府办〔2007〕14号

3

关于印发信宜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信府办〔2007〕15号

4

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信府〔2009〕56号

5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人民路部分路段实行限时禁停的通告

(2016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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