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信府规〔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和《茂名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茂府规〔2021〕13号)等规定,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印发信宜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的通知》(信府〔2006〕34号)等5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信宜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信宜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 【打印正文】 |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