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信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信府〔2025〕10号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提升我市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严禁违法违规开垦、科学合理预防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划定信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129081.22公顷,占信宜市土地总面积的 41.62%,涉及2个街道(东镇街道、玉都街道 )、18个镇(镇隆镇、水口镇、丁堡镇、池洞镇、贵子镇怀乡镇、茶山镇、洪冠镇、白石镇、大成镇、钱排镇、合水镇、新宝镇、平塘镇、思贺镇、金垌镇、朱砂镇、北界镇),具体划定面积和分布范围见附件。
二、管理要求
(一)严禁在划定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其他说明
(一)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信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信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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