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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公交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的公示

来源:信宜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10-09 17:22 【字体:小 大】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4〕17号)、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茂名市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资金清算方案》(茂财综〔2026〕10号)及相关政策要求, 结合我市的实际运营情况,制定了《关于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公交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6日(共七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信宜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信宜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联系电话:0668-8810702。

  附件:关于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公交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信宜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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