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规定》的政策解读
原文连接: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2022年1月31日,信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信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信宜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赖劲就该《规定》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最基础、最现实的重大民生问题。目前,我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存在弱项短板,监督管理手段尚未健全,监管职责边界不清,压实责任力度不够,严重制约了我市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为加强对我市租赁房屋的监管,防止租赁房屋成为违法犯罪的滋生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制定《信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规定》十分必要。
二、《规定》的制定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茂名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工作规范》。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有十四条,分别规定了用于租赁房屋的准入制度、分级动态管控模式、承租人和出租人应遵守的规定、 租赁房屋的管理流程、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各主管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明确了租赁房屋的准入制度,租赁房屋必须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水电、厨房、卫生间)和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卫生标准以及禁止出租的情形。
(二)明确了租赁房屋的分级动态管控模式。公安机关要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治安巡查,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对房屋进行动态管控。
(三)明确了承租人和出租人应遵守的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必须如实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四)规范了租赁房屋的管理流程。自发生、变更租赁房屋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房屋出租人应到房屋所在地村(居)委会报送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村(居)委会收集汇总后及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送相关信息。
(五)明确了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各主管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职责,制定出各自的具体管理措施,各负其责,做好租赁房屋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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