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材料
原文链接: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0年12月30日,市政府印发《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信府规〔2020〕4号),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日前,市司法局局长梁文平同志对该通知作了深入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说明
机构改革后,部分机构名称和职责发生变化,导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执行主体发生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部分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规定不一致,有必要开展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也是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证明事项清理、深化改革等工作的需要。
2020年9月18日,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信府办〔2020〕44号),部署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信宜市司法局审核、汇总、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目前,清理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调整情况以及上级机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我市对2003-2019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88件,其中:保留的32件,拟修改的25件,废止16件,宣布失效15件。
信宜市司法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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