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信宜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信宜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 局长 罗旺典
2020年12月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政策,保持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的连续性。根据《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重新修订、完善的《信宜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细则》。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适用于信宜市市区由广东信宜开源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的居民生活用水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阶梯水价分级
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级差水价比例为1:1.5:2。对每户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2m³(含)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3m³至52m³(含)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53m³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水费。阶梯水量之间的小数位水量计入下一抄表周期。
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户每月第一级水量基数上限相应增加8m³,第二级水量基数上、下限相应增加8m³,第三级水量基数下限相应增加8m³。具体见下表:
抄表周期内阶梯基数水量按实际抄表数计算,并依此进行阶梯水费结算。
阶梯水费的计算公式为:
(一)当实际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基数范围内时,阶梯水费=基本水价×实际用水量;
(二)当实际用水量在第二级水量基数范围之间时,阶梯水费=基本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本水价×1.5×(实际用水量-第二级水量基数下限);
(三)当实际用水量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时,阶梯水费=基本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本水价×1.5×第二级水量基数区间范围+基本水价×2×(实际用水量-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
四、办理用水人口申报的条件及材料
用水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不需要办理用水人口申报。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自阶梯式水价批准之日起,用水户应到用水地址所属的广东信宜开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用水人口申报手续,未办理用水人口申报手续的,按用水户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标准实施阶梯水价。
申报用水人口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宜市阶梯水量用水人口申报表;
(二)供水范围内户籍人员提交户口簿或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供水范围外户籍人员在居住1个月以上应提交居住证、派出所证明、居委会证明或主管单位证明的任一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属单位申请的则提交单位证明。
每样证件、证明等材料原则上只能对应办理1个用水地址的用水人口申报手续。一户有多个房产地址的,提交各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居民用户应当如实申报用水人口,当用水人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调整。
(二)因水表发生故障、丢失或遇锁门、障碍等原因无法正常抄验水表的,按相关用水协议约定的方式抄收,并相应计收阶梯水费。
(三) 用水户对阶梯水费有异议的,可接到水费缴纳通知书后向广东信宜开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广东信宜开源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用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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