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信府规〔2023〕4号)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3年10月19日,市政府印发了《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信府规〔2023〕4号)。日前,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成振海同志对该通知作了深入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及上级文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减证便民、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要求,市司法局对规范性文件清理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清理责任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各自起草或牵头实施的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分别提出失效、废止、修改、继续有效的清理建议,市司法局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办理程序进行清理。经信宜市司法局审核、汇总、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目前,清理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文件制定依据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司函〔2023〕1046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23〕62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7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决定继续保留实施的规范性文件40件,废止9件,宣布失效15件,修订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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