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10月20日,市政府印发《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信府规〔2022〕6号),对两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日前,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成振海同志对该通知作了深入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说明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茂名市人民政府备案,茂名市司法局具体承担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茂名市司法局对我市报送备案的《信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规定》(信府规〔2022〕1号)、《信宜市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规定》(信府规〔2022〕2号)予以登记并提出部分审查意见,建议我市修改后重新发布施行。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茂名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两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一)《信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规定》(信府规〔2022〕1号)作如下修改:
1.删除《规定》第五条第(3)项“疫情防控所需证明”。
2.将十四条修改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信宜市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规定》(信府规〔2022〕2号)作如下修改:
1.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消火栓维护保养责任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进行依法处理。
2.将十八条修改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信宜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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