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茂名信宜段)征地拆迁补偿参照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茂名信宜段)征地拆迁补偿参照标准的通知
信宜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6日印发了《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茂名信宜段)征地拆迁补偿参照标准的通知》(信府〔2022〕5号,以下简称《阳信高速公路信宜段拆迁补偿参照标准的通知》)。
日前,信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苏力同志对《阳信高速公路信宜段拆迁补偿参照标准的通知》的有关政策规定作了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阳信高速公路信宜段征地拆迁工作,经市各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和论证,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征地管理的有关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依据
为切实做好我市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源规字〔2020〕4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茂府规〔2021〕10号)、《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茂府〔2012〕104号)规定,明确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茂名信宜段)征地拆迁补偿参照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是征收我市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青苗补偿标准;三是果树、竹、木补偿标准;四是特定树种补偿标准;五是房屋及其他构筑物补偿标准;六是征地留用地安置;七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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