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宜市项目施工后山体边坡复绿监管办法》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项目施工后山体边坡复绿监管办法的通知
信宜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了《信宜市项目施工后山体边坡复绿监管办法》(信府规〔2022〕5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市林业局局长丁毅同志对《监管办法》作了解读:
一、《监管办法》的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着力加强项目施工山体边坡复绿治理及监管,改善我市森林生态环境,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二、《监管办法》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监管办法》的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我市范围内因项目施工导致山体边坡裸露的林地进行绿化修复工作,防治因工程建设造成山体裸露导致土壤水土流失、扬尘污染,进一步夯实因工程建设山体开挖裸土生态修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使我市项目施工后山体边坡绿化问题得到整治,改善我市森林生态环境。
四、《监管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信宜市范围内因项目施工导致山体边坡裸露的林地进行绿化修复。
(二)部门职责
1. 负责全市项目施工后山体边坡复绿的指导、监督、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项目复绿建设中的督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 负责对涉及边坡复绿的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等项目的把关审核;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将边坡复绿纳入建设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和制定边坡复绿设计方案,重点审核设计方案中的山体开挖坡度和恢复林草植被等绿化修复内容,并监督项目业主单位按照整体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和组织验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 负责道路建设边坡复绿监管,同时支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允许施工、管理车辆通行进场开展山体边坡复绿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 加强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监管,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负责对辖区内项目施工后山体边坡复绿工作进行全程监管,督促提醒项目业主及时开展复绿工作;负责将辖区每年度需进行边坡复绿的项目向市林业局报备。(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三)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为: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85%以上,且泥土裸露面积不超20%。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工作组出具竣工报告。
五、《监管办法》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实际进一步明确支持措施和细化管理制度,提高边坡复绿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组织的规范性。二是落实各方责任,统筹组织实施,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打好群众基础。
信宜市林业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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