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信府〔2003〕23号文、信府〔2008〕44号文的通知
信府规〔2019〕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因法律、法规修改而不适应新规定要求的原因,市政府决定对《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信府〔2003〕23号)、《信宜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信府〔2008〕44号)予以废止。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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