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信府办〔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信宜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径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信宜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1〕672号)、《印发信宜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信府办〔2012〕10号)和《信宜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等有关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其成灾规律,特编制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二、2019年我市地质灾害情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2019年我市辖区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57处,其中:滑坡69处、崩塌81处、泥石流7处,威胁100人以上17处。全市直接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约6300人,潜在经济损失约3.8亿元,2019年核销16个地灾隐患点,新增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2019年度,受极端强降雨天气影响较往年偏少,属地质灾害灾情较轻年份,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4起,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二)2019年地质灾害发生特点
1、地质灾害的发生和降雨量密切相关
2019年汛期(4月—10月)全市发生地质灾害4起,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100%,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汛期降雨量集中量大密切相关。
2、地质灾害等级以小型为主,类型以崩塌、滑坡居多
我市灾害体规模为小型113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71.5%;灾害类型为崩塌81处、滑坡69处、泥石流7处,崩塌、滑坡占地质灾害总数的96%。
3、地质灾害多发生在强台风暴雨期间
受台风影响容易导致出现大雨至暴雨、特大暴雨,持续强降雨容易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地质灾害时间多在强暴雨累计峰值的6~8小时左右,具有一定滞后性。
三、2020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一)2020年降雨、台风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部门2020年气候趋势预测:全年降雨量预测1600~1800毫米,4到9月1200~1600毫米,其中:前汛期雨量略偏少,为550~700毫米;后汛期雨量略偏多,为650~900 毫米。“龙舟水”属中等年景,降水时空不均,降水集中期内可能发生洪涝和山洪灾害。
预计,2020年影响茂名市的热带气旋有2~4个,接近常年同期,其中有1个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初台可能出现在6月末到7月上中旬(接近常年),终台可能出现在9月中下旬(正常略早)。
(二)2020年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根据2020年全市降雨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特点,2020年我市地质灾害总的趋势是:前汛期(4~6月)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较常年偏多,应特别注意“龙舟水”期间(5月~6月)降雨集中期,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后汛期(7~9月)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应特别注意热带气旋期间极端强降雨地区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全年枯水期(1~3月)和平水期(10~12月),由于降雨偏少,地下水补给量减少,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应注意和避免重大地下工程施工抽水引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预测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属于接近常年,局部灾害性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5~9月份可能是我市全年地质灾害最严重时期,东部山区尤应注意,避免因强降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期
3月31日,全省已全面进入2020年汛期,汛期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此时段是“龙舟水”和台风暴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为3月31日至10月15日,其它时期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五、2020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地区(段)的预防
本方案所指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是指规模较大、危害中等以上,造成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2020年我市在册的地质灾害点145个,分布在全市19个镇(街道),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7个(详见附件1),主要分布在东镇、合水、钱排、平塘等镇(街道),上述各镇(街道)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段、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以及山区坡建房地段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段。市辖区内的公路、铁路沿线区段6条、水库3座。市辖区内的黄华江、鉴江河段的电站大坝及市辖区内的矿山也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段)(详见附件2)。
我市受强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予以重点防范。各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统一部署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汛期前,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本部门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段)的全面排查;汛期期间要开展经常性巡查、监测预警和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并做好防灾、避灾和救灾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
各镇(街道)、市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作为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二)制定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作为组织指导当年辖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各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提出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和具体防灾措施,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预警责任人,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按照《信宜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镇(街道)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2020年4月26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8815898)备案。
各镇(街道)、市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制定应急防灾预案,落实责任,并明确专人负责,各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要严格按照《信宜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灾情速报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工作情况。
(三)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及协同联动能力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防体系,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形成“政府统筹协调、专业队伍技术支撑、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新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印发信宜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信府办〔2012〕10号)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搬迁治理和应急避险工作。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及有关方面落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推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全市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预警预报和防灾工作网络信息准确、畅通。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同处置地质灾害的联动机制、形成快捷、高效的抢险救灾合力。
要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重要作用,增强社会公众自救互救和防灾避险的能力,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做到“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
(四)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作
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快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作,抓紧制定辖区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实施方案,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的比例不低于10%的目标、确保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加强源头防范,严防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
各镇(街道)要积极指导群众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房规划选址工作,严禁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在山洪灾害危险区域内建设用地不得审批,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削坡建房等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凡违反规定,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将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镇(街道)、市有关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张贴宣传画、派发公益广告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村入户、进学校上课堂”。应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
附件:
1、信宜市2020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2、信宜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重要危险地区(段)一览表
附件1
信宜市2020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附件2
信宜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重要危险地区(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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