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信府征〔2026〕4号)
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17)〔2026〕1号批准信宜市玉都街道城郊社区丰收一、二、三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本次征收土地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信宜市玉都街道城郊社区丰收一、二、三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信宜市玉都街道城郊社区丰收一、二、三村民小组。
用地四至及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
本次征地涉及信宜市玉都街道城郊社区丰收一、二、三经济合作社,总面积0.8825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按照经批复的《信宜市城郊社区丰收一、二、三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方案》(信府办函〔2024〕11号)进行补偿。
五、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信宜市玉都街道城郊社区丰收一、二、三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7)〔2026〕1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六、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裁决,但征地补偿安置异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信宜市玉都街道城郊社区丰收一、二、三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7)〔2026〕1号)
信宜市玉都街道城郊社区丰收一、二、三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项目勘测定界图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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