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平均区片价和计提比例标准的通知
信府〔2023〕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规〔2023〕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平均区片价和计提比例标准等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我市用于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的平均区片价为6.62万元/亩,计提比例为18%。
二、上述平均区片价和计提比例为全市范围内的统一标准,不再划分片区范围和制定细化的价格。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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