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农村“三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府办函〔202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信宜市农村“三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工商务局反映。
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信宜市农村“三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分工方案>的通知》(茂办字〔2021〕74号)和《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茂名市农村“三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工信信产〔2022〕55号)精神,加快补齐农村突出短板,统筹推进整治电力线、电视线、通信线(以下简称“三线”)乱拉乱接、违规交越、无序搭挂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户外线缆架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农村“三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农村“三线”整治,到2025年6月全面完成行政村“三线”整治任务。
三、整治内容和原则
(一)整治历史遗留隐患。对历史遗留形成的“三线”违规交越和搭挂问题,由电力、广电、通信运营商等管线运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各自管辖的杆、塔、线路全面开展一次排查,建立台账,摸清底数,通过整改达到安全要求。
(二)规范新建改建线路。新建、改建的“三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允许出现新的违规交越和搭挂;由于通道资源的原因确需交越、搭挂的,需遵循约定且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要求。交越、搭挂的线缆上须有产权单位标识及设备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以便于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
(三)突出重点部位整治。结合美丽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完成重要交通线、风景线、省际边界廊线、城市周边村庄以及乡村风貌示范村、宜居和示范圩镇整治工作,各镇(街道)阶段性确定一批交越和搭挂线路整治任务清单,进行重点跟踪督办。
(四)坚持与城乡规划同步。各管线运营单位在设计、建设中须充分对接上位规划。在设计时,要综合考虑“三线”通道资源的共享,科学规划;在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各种管道的改造、整合,并预留管线空间,切实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防止“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问题发生。各相关部门涉及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及老旧城区改造、新农村建设、截污纳管等改造工程,在规划时应对接上位规划及征求各管线运营单位综合意见,充分考虑“三线”通道,切实做到“三线”布局与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同步。
(五)坚持资源共享原则。弱电管线遵从共建共享原则,产权方在线路新建或者整治过程中应采取同一路由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电线杆和吊线资源,尽量减少电线杆和吊线数量,线路建设应规范统一,非产权方要遵守共建共享流程并按相关标准做好费用结算。
四、整治标准及要求
电力线、电视线、通信线整治分别由信宜供电局、广电网络茂名信宜分公司、中国电信信宜分公司、中国移动信宜分公司、中国联通信宜分公司等管线运营企业负责具体实施,制定行业整治标准,总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政府统筹推进整治“空中蜘蛛网”问题,清理整改户外违规乱架现象,规范户外线缆架设,推进“三线”架空线缆共杆共建,做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并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开展“三线”下地。
(二)有条件的镇村5米以上主要道路或横跨3米以上道路争取“三线”下地,“三线”下地实行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三)“三线”规整。不具备下地条件的区域,以“安全、美观、节省、稳定、耐用”为五要点,首先优化线路走向,其次进行整改,采取桥架(槽盒或套管)、外墙敷设、钢绞线、线杆等方式有序规整,做到“横平竖直”。
五、整治实施步骤
(一)整治工作摸查。各镇(街道)要全力协调管线运营企业开展好现场勘查、查询管线现状资料、开展必要的探测、确定整治规模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整治实施。整治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所列的规划设计、技术标准进行项目施工、交付。施工期间,本区域开展“三线”整治总体工作由牵头管线运营企业组织施工主体力量,对各整治点位做好前后对比的图像记录等台账。非牵头管线运营企业应派人员无偿配合做好入户线权属辨识、线路迁改、废旧线路清理,并组织处理整治期间的故障问题。各镇(街道)要做好政策宣传、群众思想工作;对本地“三线”整治用地、用房协调赔补等易发矛盾纠纷的事项,要及时跟进,协调处理;对恶意阻工、蓄意破坏等现象,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整治检查。各镇(街道)要积极协调整治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完成阶段性计划任务,要求每季度结束后下个月10日前上报“三线”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项目工程完工后,由各镇(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村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由村(社区)及镇(街道)两级在验收表上确认盖章,汇总上报市“三线”整治工作专班备案。由市“三线”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市所有项目随机实地查验,对查验不通过的,限期整改。
六、职责分工
(一)市“三线”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农村“三线”整治工作调度、协调、跟踪、督促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各镇(街道):负责统筹辖区内“三线”整治工作,做好各管线运营企业在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并统筹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群众引导、后期协助管理等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督促、指导信宜供电局做好电力线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市科工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通信运营商做好通信线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广电网络茂名信宜分公司对广播电视线路的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三线整治”工作,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协调农村“三线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七)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有关乡村规划图纸,对线路走向、线路点位设置提出规划要求并指导;根据部门职责协助处理涉及线路立杆等相关事项的报批工作,并简化和加快审批流程。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和配合做好涉及美丽圩镇建设中“三线”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九)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影响市容市貌和违法乱拉乱搭在市区城市道路路灯、灯杆、桥梁等附属设施上线缆的整治。
(十)各管线运营单位:负责将“三线”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各自产权的杆、塔、线路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编制整治区域的具体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三线”违规交越和搭挂新增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整治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压实责任,网格化、分片区落实专人负责,靠前指挥协调,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本辖区“三线”整治工作,确保“三线”隐患得以消除、成果得以巩固。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马虎应付、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市农村“三线”整治专班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绩效等考核结果中运用。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会同电力、广电、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建立管理、维护等工作机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形成“权责分明、管护有效、惩处有力”的常态长效规范管理,严防新增违规“三线”交越和搭挂,共同提高“三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各管线运营企业应督导或协助用户按规范安装“表后线”“箱后线”等。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三线”整治费用纳入乡村振兴“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美丽圩镇建设等预算,各管线运营企业要设立“三线”整治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部门与管线运营企业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既有管线设施安全割接、稳定运行。
(四)注重舆论引导与安全监管。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普及镇(街道)、村(社区)“三线”整治政策,宣传典型做法经验,激发民众参与、理解、支持“三线”整治工作。在整治实施过程中,各管线运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防安全事故,禁止粗陋作业。市级层面将建立“三线”整治工作通报机制,对整治成功的典型案例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不作为、不配合、乱作为等现象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于存在违规交越、发生安全事故等严重现象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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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农村“三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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