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宜市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TA202077号提案的答复
(A)
信市监案函〔2020〕1号
梁*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TA202077号)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我市农村的一些食品加工企业大多规模小、卫生条件差,监管不到位,产品质量没有保障,“三无食品”较为泛滥,劣质杂牌食品充斥生产经营,市民对食品安全信息和知识缺乏,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农村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深入排查,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整体情况
我局根据我市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茂名市食品行业规范整治》开展了专项行动,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进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7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073家次,发现问题家数122家,责令整改数122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食用农产品4203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计划完成28800批次,共完成24168批次,完成率83.9%。查处各类食品案件319宗,涉案食品货值28万多元,移交公安机关1宗。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信宜市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
根据《信宜市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实施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靶向性,有效落实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销售经营主体5616户,已评定分级4935户,其中A级3956户,B级722户,C级92户,D级165户,完成率88%。
(二)突出重点,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靶向性
以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大中型超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批发生产经营、集贸生产经营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婴幼儿食品、复原乳、湿米粉、植物油、糕点、凝胶糖果、米面制品、压片糖果和饮料等食品标签标识违规行为。预包装食品着重检查标签内容是否齐全,生产日期是否有涂改、模糊的痕迹。检查散装食品贮存和销售容器、包装上是否有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健食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标识、非法声称等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和商标标注确保该项工作监管到位。
(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经营行为。
严把经营主体准入关。重点检查食品批发企业是否持有有效证照经营,是否按核定的许可范围批发经营食品;查看食品批发企业是否亮证经营;检查食品批发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设备设施是否与经营的食品相适应;食品摆放及储存是否符合规定,各个功能分区标示是否明确等。
(四)打击销售经营无合法来源食品行为,查处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法定义务行为。
重点检查食品来源是否合法。检查食品批发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供货者或生产者的证照资料、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单据等材料。严把进货关、生产关、销售关,确保食品可追溯;监督食品销售经营者自律自查自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肉及肉制品等问题食品。对拒不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或购入和销售无合法来源或无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要已发责令停业整改并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
(五)打击生产经营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食品行为。
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做好产品出厂检验,完善产品标签标识,防止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经营;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不采购“三无”、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和原料;监督散装食品经营者按要求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加强宣传教育。
围绕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海报、标语、食品安全小册子、建立监管对象交流微信群、电话咨询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要求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764人次,共派发《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7856份,其他食品安全宣传资料3468份,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7场次。
(七)畅通农村投诉举报渠道。
畅通12331、12315投诉举报电话,重要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依法细化便于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其反映的食品安全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严肃处理。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食品类投诉162件,已处理162件,处理率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收到各类感谢信(旗)4丰(面),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进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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