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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宜市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TA2019009号《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犬类管理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

来源: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12-31 17:4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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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案[2019]第13号

  梁明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犬类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信宜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信府[2003]60号)相关规定:“第二条,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动群众,采取管理、免疫、灭犬相结合的综合措施;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工作的领导,农牧、公安、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工合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农牧部门负责犬类预防注射、疫情监测、检疫、《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的制发。公安部门负责禁养区特殊需要养犬的审批、管理和《犬类准养证》的制发。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供应和注射、犬伤病人治疗及疫情监测、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犬只、犬肉、犬皮销售的监督管理。”为加强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工作,我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每年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中,作出了周密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强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把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当作重要事项来抓,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犬类的“管、免、灭”工作。

  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落实各镇(街道)申购的狂犬病疫苗计划,加强疫情普查、监测,指导各镇(街道)畜牧兽医人员做好犬类免疫、发放《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并做好免疫台账等工作。

  二、对发生人患狂犬病例的镇(街道),地方政府及时发出开展狂犬病疫区灭犬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公安、工商、农牧等相关部门做好疫区犬类的扑杀工作。

  三、每年的4~10月份为全市开展犬类狂犬病疫苗免疫和犬类防制宣传工作阶段。各镇(街道)必须做好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宣传,负责组织农牧部门做好犬类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合作,相互联动。

  五、尽快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域的犬类管理规定。

  六、我市城区的犬类免疫注射、《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发放等工作由东镇街道畜牧兽医水产站负责。

  七、信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668-8882558

  十分感谢贵代表的建议,我们在犬防管理工作中一定做好相关工作。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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