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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宜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信宜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1-09 10:45 【字体:

信宜市国土资源局案〔2018〕第21

对信宜市第十五届人大次会议JY2018022号建议的会办答复

 

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塘面长山一、长山二、长山三留用地问题的建议》(信宜市人大代表第2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塘面开发区情况

    经我局调查核实,该留用地问题涉及茂名信宜公路局塘面开发区长山一、二、三队征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信府办函[2000]27号文)批复,同意在市区红线范围内提供140亩土地征用指标给公路局局征用开发,其增值部分作为市政府补偿给公路局负责建设“一河两岸”及国道207线市区南、北出入口路面加宽工程的建设资金投入。实际征收东镇街塘面社区长山一、长山二、长山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19.531亩应返还征地总面积10%给村民作为留用地,即11.9531亩,1998年11月20日签订征地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按实建面积计算,加上政府要求公路局负责广夏公司屠宰场征地的留用地3.9669亩,共应返还给村民留用地面积15.92亩,但公路局没有预留足够的留用地面积,致使留用地一直没有落实到塘面长山一、长山二、长山三队,被征地单位以此为借口,在已征土地上搭建临时建筑,导致用地者无法建设。

公路局塘面开发区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为解决公路局塘面开发区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经与信宜公路局、被征地单位协商,初步拟订以下解决方案:

1、村民留用地的处置办法,即收回塘面开发区北区21米街西侧公路局职工集资用地39户实建面积13.18亩用于解决长山一、二、三队村民留用地面积15.92亩,不足部分在现公路局塘面开发区原预留用地解决

2、原公路局39户用地户按土地置换的办法安排在站前大道片区解决。即是安排规划好的实用面积13.18亩安排给原公路局用于解决原塘面开发区退出的39户用地户用地,置换方式为等量置换

3、落实长山一、长山二、长山三经济合作社留用地15.92亩后,原公路局塘面开发区剩余的土地全部由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处理。

为尽快解决塘面开发区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于3月13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解决茂名市信宜公路局塘面开发区征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3月19日,市政府召开用地会审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公路局塘面开发区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会议决定由站前大道建设指挥部、东镇街道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土地储备中心、公路局研究塘面开发区留用地解决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梁**等代表,非常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继续关心和支持信宜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我们将以你们的关心支持为动力,密切落实市政府的工作决策,进一步加快和推进信宜市国土资源工作,促进信宜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信宜市国土资源局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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