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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宜市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TA2018071 号提案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及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提案答复

来源: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1-07 17:3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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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食药监案〔2018〕第2号  

 

对信宜市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

TA201807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及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全市共有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138间(其中:中等职业学校3间、中小学78间、幼儿园57间),暂未发现有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学校食堂由于就餐人数多,就餐时间集中,是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高风险区域,既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也是食品安全防控的难点工作。为规范市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及外卖平台监管方面,我局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校园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我局十分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落实工作责任,从而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整治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曝光不法违规学校食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画报,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加强对学校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订、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对食堂进行严格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和能力的培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全面夯实食品安全的基础。

2.定期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茂名市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联合信宜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信宜市2018年春秋两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从春季开学到秋季开学,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厨房布局流程、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大米、食用油、食盐及肉类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86人次,车辆52车次,对全市138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2018年3月15日上午在食药监局四楼小会议室,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召开检查前联席工作会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讨论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做到有目的,有侧重点,有成效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做到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到位,检查内容具体,措施得力;成立三个联合工作督查小组,由食药监局和教育局有关分管副局长带队,做到小组内既有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又有食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干,监督检查全覆盖,检查率达100%;329日下午在食药监局四楼小会议室,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召开专项检查情况汇总会议,总结管理先进经验,查找存在不足,部署下一步工作要求,并形成文件联合发文向全市学校食堂进行通报。

3.开展学校食堂肉类、大米专项检查。

开展“放心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把春秋两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与学校食堂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清查和了解我市学校食堂肉品供应有没有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学校食堂肉及肉类制品采购管理的通知》(信食药监联[2016]1号)采购新鲜肉,全部从肉联厂购进,严防病死猪肉进学校食堂,减少采购冷冻肉,确保师生吃上放心肉。针对部分学校食堂发现供给学生食用黄粒米碎米较多的大米,检查人员要求学校食堂必须从有资质的食品供应企业购进使用新鲜大米,索取质量检验报告和购进票据,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发现感观异常、资料不全的食品必须拒收。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粤食药监〔2011〕108号)的要求,坚持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重大活动保障相并重,日常监管和新办证现场核查、稽查执法统筹兼顾,切实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促进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18年上半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86人次,日常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68家。

5.引导学校食堂加快升级改造,提升学校食堂质量。

首先,优化布局流程。引导学校食堂加大投入、改造升级,改善流程布局,完善设备设施,提升单位食堂硬件水平。2018年暑假期间,共有教育城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等52间学校将利用假期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

其次,推进明厨亮灶。督促学校食堂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加快建设“明厨亮灶”,各学校食堂必须建设玻璃橱窗式或视频监控式“明厨亮灶”,将食品加工制作重要环节(包括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等)、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等关键区域对外进行展示,使师生和社会公众能够通过透明玻璃或监控视频看到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加工制作操作过程和食品安全状况,引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截至目前,全市138间学校食堂均已完成“明厨亮灶”建设。

第三,争创A级。要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为抓手,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升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稳步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2018年在B级单位中,选择条件较成熟的52间学校食堂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

6.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为了维护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氛围,我局制订《信宜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八个检查小组,于523日至25日对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和整治学校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场所,主要检查是否持有有效证照并在许可范围内规范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加工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卫生设施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是否销售“五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散装食品存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本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检查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约260家,立案51宗,严厉打击了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7.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提供技术支撑、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提供执法依据、为评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提供参考的重要手段。我局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茂名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计划制订抽检方案,组织开展信宜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品种重点为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饮料、畜禽肉、水产品等食品。2018年共监督抽检学校食堂食品及相关用品共93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合格率97.85%,立案2宗,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二、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全市有备案外卖平台商家3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数544家。开展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约谈:2017年7月21日,我局集中约谈了三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信宜地区负责人,解读《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明确第三方平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为切实做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要求网络平台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现场核查,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

2.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门户网页公布许可信息、量化分级等级、投诉举报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3.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开展自查,对已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前期未经资质审查的,应暂停其入网经营,待资质完善并通过审查后再允许其入网经营;对一直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要求第三方平台加强送餐过程管理,保证食品贮存、运输等符合规定。

5.建立协作机制,第三方平台每季度要将本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单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

三、下一步的工作

1.认真总结此前对于学校食堂和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得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2.学校食堂质量全面提升。2018年下半年,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到2018年底,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现100%覆盖。

3.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整治的重点区域,以现场检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严禁无证、假证、套证从事经营活动;重点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示情况,网上公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检查食品配送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无证、假证、套证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你对信宜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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