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宜市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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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水务局案﹝2018﹞第10号
对信宜市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刘德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城市水保生态建设,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和美信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水土保持方面的主要职能及做法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从审批、实施监督检查到验收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同时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工作,具体主要做法如下:
(一)履行职能。我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开发建设项目,认真履行本级审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施监督检查和验收等职能。
(二)健全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制度。为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小组,按照上级规定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和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标准,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严格把关、审批。
(三)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每年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2017年我局根据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社会群众的反映,我局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教育城周边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下发通知书督促整改;对其它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分管领导也亲自带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通过一系列监督措施大大减少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四)广泛深入宣传水土保持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日,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为水土保持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今年我局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增加1辆水土保持法宣传专车进行宣传,并在水务局大院周围、水保站办公楼外围、市区四大出入口、淘金湾广场、新尚东路、玉都公园、教育城出入口等市民密集或醒目位置贴挂了10幅大标语。
(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清单,提高申报率。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今年2月,我局根据茂名市人大的要求,开始着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清单,目前,我局基本完成清单编制工作。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经过不断的努力,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还需继续加强。如:电力、高速公路等行业水土保持工程基本能按规定开展监测、监理等工作;但部分行业(市政、房地产等),因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到位,在项目立项、环保方案和发证审批等环节中把关还不够,致使项目没有制定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治理工程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三、做好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
在城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中,更加注重深入现场勘察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加强对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在弃渣场选址、征地、土石平衡方面的指导性工作,为顺利实施水保设施和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全社会水保意识
一是加强有关部门关于《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和基本国策意识,深刻认识水土保持是最大的生态环境问题,增强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联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开发项目建设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业主的国策意识,使企业明确做好开发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是他们应尽的法律责任,从而自觉依法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在城区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形成强烈的水土保持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落实防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水保治理力度
一是联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二是把水土保持的后续设计、方案实施、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作为检查重点,抓好督促落实,努力把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监管
我局将会加强与发改、环保、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互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如在项目立项阶段,由发改部门把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关,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不予立项;在项目施工许可或验收阶段,由住建或城管部门把关,对不落实水保设施的,不予办理验收手续等。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水务事业的发展。
信宜市水务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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