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信府办〔2020〕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信宜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信宜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粤府办〔2019〕14号)及《茂名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茂府办〔2019〕2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2021年全市需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6000人次(已超额完成任务),2020和2021年分别培训9000人次(附表1、附表2)。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30%以上,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劳动者技能素质明显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明显提高,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实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一)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结合我市旅游康养产业、生态环保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珠宝玉石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至2021年,共组织培训2000人次以上。全面提升新生代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工商务局、团市委分工负责,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等参与)
(二)实施“粤菜师傅”工程。推动“粤菜师傅”工程向纵深发展,以信宜特色菜为重点,大规模开展“粤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打造信宜饮食文化品牌。2019到2021年,每年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000人次、直接带动3000人实现就业创业,继续建设完善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设立“粤菜师傅”工程一条街,完善现有就业创业孵化基地2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联社等单位协助)
(三)实施“好心家政”工程。围绕新形势下“一老一小”对家政服务的迫切需求,以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领域为重点,突出技能培训、职业评价、促进就业、诚信建设、品牌创建等,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努力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有提升、就业有渠道、权益有保障。2019到2021年,全市每年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500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工商务局分工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参与)
(四)实施企业学徒培养工程。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深入合作,联合培养与我市地方主导产业和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中、高级技能人才。2019到2021年,全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300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五)实施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工程。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培训主体作用,对全市企业职工开展提升职业技能和转岗转业能力的各类培训,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再就业。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失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到2021年,开展培训2000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六)实施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工程。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每年培训200人次,“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每年培训200人次,“返乡创业培训计划”每年培训200-400人次,“领头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每年培训40人次,实施乡村工匠培训等专项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至2021年培训200人次。每年对400-600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含贫困家庭子女)开展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助。每年开展各类农村电商培训500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分工负责,市民政局、市供销联社、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信宜市支行等单位协助)
(七)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实施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程,按照省制定的技能培训具体专业(工种)目录,组织引导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考取相关技能证书,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定点培训基地。到2021年,退役军人参训人员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达到90%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参与)
(八)实施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教育培训工程。全面摸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生源情况,根据 “两后生”的教育培训意愿,分类组织“两后生”精准对接职业院校,采取长、中、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提高“两后生”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质量,到2021年,培训900人次,基本消除“两后生”无技能从业现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九)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工程。大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鼓励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监察,确保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科工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以实施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重点,针对各类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雇主培训等专项培训。到2021年,全市新增培训600人次,各类残疾人接受培训的机会明显增加。(市残联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参与)
三、有效提升培训主体培训能力
(十一)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加强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实施公共培训机构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完善专兼职教师制度,公共培训机构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完善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参与)
(十二)推动企业扩大培训规模。各类企业要制定实施新员工和转岗转业职工的适岗能力培训计划、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实施“匠心信宜”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外出培训。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资金支持,并按规定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深化产教融合,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建成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市科工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参与)
(十三)支持院校扩大培训供给。支持职业院校以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开展补贴性培训。职业院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并予以奖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参与)
(十四)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根据信宜产业发展需求,编制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上报茂名,对获得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均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将通用职业素质、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求职能力及就业创业指导等培训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等参与)
(十五)配合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配合茂名市加快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与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培训等考核评价方式,推进企业自主评价,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市教育局等参与)
四、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十六)落实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按照国家、省和茂名市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确保按规定给予各类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或职业培训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对企业自主开展或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受委托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或自学)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组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不收取考核费,组织机构可按规定申请考核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残联等参与)
(十七)加大资金支持和监管力度。加大对专项培训资金的监管力度,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优化整合,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优先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提取资金。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要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加强资金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和风险防控,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工负责)
五、强化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一是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协助、镇村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二是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牵头的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到任务、责任、要求、时间进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严格实行部门主导、机构培训、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十九)加强宣传和督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要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融入单位工作计划,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定期联络沟通机制,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报送上级部门。
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查看政策解读:《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一图读懂《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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