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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2026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14 20:19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茂名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市监规字〔2025〕5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各所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范围。

  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酒类、固体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者;花生油小作坊;竹木砧板等竹木制品、一次性餐饮具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监督抽检发现多批次不合格产品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历来被投诉举报较多、舆情事件较集中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者,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将食品生产者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生产者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生产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抽考。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按规定要求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获证的生产单位依法落实年度自查。督促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建立和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

  四、检查安排

  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者与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5类发证产品,并将竹木砧板等竹木制品、一次性餐饮具等生产者及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者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生产者落实例行检查全覆盖。

  (一)局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信宜市局按照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和省、茂名市局检查工作要求,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检查覆盖本行政区域所有持证在营食品生产者。同时,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其按照计划实施检查。按照省、茂名市局部署,强化督导与检查,对辖区内重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线索食品生产者开展飞行检查。组织落实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的单位全覆盖例行检查,对例行不合格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

  (二)所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各市场监管所应按照风险分级管理与辖区实际,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日常检查,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辖区内花生油小作坊实施检查和快检方法应用,督促花生油小作坊强化黄曲霉毒素B1风险隐患防控。

  五、检查频次

  各所应结合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静态风险因素、动态风险因素与通用信用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并动态调整,将食品生产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年现场检查分别不得少于1、2、3、4次;全市小作坊参照企业风险类别实施管理,将风险等级确定为C级,原则上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每个季度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食品安全静态风险因素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类别、企业规模、食用人群等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风险因素包括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等确定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保持、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运行等情况;通用信用风险因素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情况。

  六、开展“综合查一次”监督检查

  信宜市局按省、茂名市局跨部门综合监管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工作,联合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抽取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或者新产业新业态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联合检查1家次。食品生产股及各所依据跨部门综合监管要求,开展本辖区“综合查一次”监督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及时制定计划。严格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计划,按规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

  (二)强化问题整改。针对省、茂名市级飞行检查、省级职业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做好后续整改与报告。对本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督促企业整改,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开展排查整治。主动排查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多次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跟踪抽检,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者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产品抽检,督促消除风险隐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所应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检查应按要求使用统一检查移动端入口暨融合监管通。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所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粤政易报送《广东省2026年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附件1)和《信宜市2026年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结果公示(第X季度)》(附件4)。

  附件:

  1、广东省2026年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

  2、信宜市2026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

  3、信宜市2026年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名单

  4、信宜市2026年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结果公示(第X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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