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数据统计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yi.gov.cn)下载。对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信宜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信宜市金湖西路245号,邮编:525300,电话:0668-881349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2025年主要聚焦招生入学、升学考试、教师招聘、学生资助、校外培训机构等民生热点。通过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群众的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保障,持续满足公众信息需求。2025年,我局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的信息共109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3条、部门文件8条、行政执法信息2条、工作动态94条、其他类信息2条。重点领域栏目公开信息共6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要求,规范做好申请审查和答复工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密切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对于重大信息,由负责股室先进行校审,经分管领导和主职领导签批才发布。2025年未出现泄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构建“线上为主、线下补充、多渠道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一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主动、及时在网站发布教育领域相关信息。二是在教育局设置政务信息公开区域,更新招生细则、升学抽签、助学贷款等民生关切事项,提高信息可及性。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拓宽公开覆盖面。针对招生入学等备受关注的教育信息,通过官方公众号、视频号、线上直播、宣传单、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做实做细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拓宽传播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发布时效性、流程规范性,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组织专题学习《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申请办理、保密审查等业务培训,提升工作素养和规范操作水平,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工作人员和业务股室信息公开意识仍需强化,公开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经办股室因工作繁忙,有时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把关不够严谨,需要政务公开专门工作人员协助校核、退回修改,导致公开流程迟滞,影响工作时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对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持续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经办股室“公开是常态”的意识,压实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严把审核关口,确保报出信息准确、规范,提升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信宜市教育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信宜市教育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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