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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信宜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17:32 【字体:

各有关申请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经网上申报、体检和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等程序,黄英凤等369名申请人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现予以公布。目前,该批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办好,请申请人及时领取。

  一、认定结果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领取资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此表为教师资格认定归档材料,申请人务必及时将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袋内)。

  ※特别提醒:若申请人为信宜市正式在编公办教师,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请移步到信宜市教育局档案中心交表存档。其他申请人按规定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三、领取时间

   2023年8月1日-8月4日。

  四、领取方式及地点

   (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1.选择现场领取证书方式的申请人,请在规定的领取日期内前往信宜市教育局3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668-8814674。

  2.选择邮寄送达证书方式(即网报时已选择邮寄方式领取)的申请人,请留意近日快递电话,证书、申请表等资料将于近期陆续寄出,邮费到付。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请前往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领取地点: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办公楼5楼人事科。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668-2278744。 

  五、领取办法

  (一)申请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若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2)。

  (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因此务必及时将《申请表》存档。

  (二)《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属下的“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是全国唯一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官方网站。

  (三)如需了解更多有关教师资格政策,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国教师资格网。

  附件:

  1.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

  2.委托书样式

信宜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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