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6年8月中旬至2026年11月中旬,对5个区(县级市)各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的村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及其他参与农村基层事务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轮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箱和信箱,具体如下:

各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中共茂名市委巡察办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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