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信宜市南玉大道建设一期工程)
依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承建的信宜市南玉大道建设一期工程已竣工并向我局提供该工程项目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台账。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股(新尚路60号二楼)投诉。
公示期为三十天,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施工企业办理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手续。
公示期限:2026年8月6日—2026年9月5日。
联系人:黄 毅 联系电话:0668-8810466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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