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现对本机关执法暂扣的当事人未依法接受处理的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进行通告(车辆清单详见附件)。请相关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本机关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中兴路139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四股办公室,联系电话:8869283。
特此通告。
附件:
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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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现对本机关执法暂扣的当事人未依法接受处理的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进行通告(车辆清单详见附件)。请相关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本机关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中兴路139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四股办公室,联系电话:886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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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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