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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来源: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6-03 15:3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现对本机关执法暂扣的当事人未依法接受处理的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进行通告(车辆清单详见附件)。请相关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本机关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中兴路139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四股办公室,联系电话:8869283。

  特此通告。

  附件:

  1.“哈啰出行”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清单

  2.“星驰”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清单

  3.“小宝”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清单

  4.“UGOU”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车清单

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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