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信宜莲花湖项目二期建设工程(第一批:C11栋宴会厅、C10栋物业管理中心))
依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由信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信宜莲花湖项目二期建设工程(第一批:C11栋宴会厅、C10栋物业管理中心)已竣工并向我局提供该工程项目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台账。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信宜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新尚路60号二楼)投诉。
公示期为三十天,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施工企业办理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手续。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黄 毅 联系电话:0668-8810466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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