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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21:30 【字体:小 大】

裤和师范大学文化艺术创作(茂名)有限公司等83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企业的涉嫌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企业因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联系你企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企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请你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你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0668-8878270

  联系地址:信宜市人民路26号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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