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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区域品牌商标使用标准

来源: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7:47 【字体:

  为规范“”区域品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和维护其产品的质量、信誉和特色,打造“信宜出品,信誉保障”的农业品牌,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区域品牌商标使用标准。

  一、“”区域品牌商标许可

  (一)优质农产品类

  种植养殖主体申请拟授权产品,必须种植养殖于信宜市内。

  (二)生产加工产品类

  生产加工主体申请拟授权产品需获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且满足第二点产品质量要求。

  (三)个人或企业提出申请,经“”区域品牌商标领导小组批准,由信宜市质量协会授权许可。

  (四)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区域品牌商标授权经营管理规范》《“”区域品牌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维护“”区域品牌商标的声誉。

  二、“”区域品牌商标产品质量要求

  (一)优质农产品类

  1.优质农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正常更新信宜市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批次信息,并实现授权产品赋码率100%;产品外包装要按规定使用“两标一码一单”,规范张贴溯源码。

  3.优质农产品包装须提交备案,并对每批次上市产品进行送检,销售每批次附上检测合格报告单。

  (二)生产加工产品类

  1.生产加工产品须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产品加工所用原料和配料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要原料60%以上产自信宜市。

  (2)反映产品特色的原配料产自信宜市。

  (3)采用信宜市特色、传统加工工艺生产的产品。

  信宜市质量协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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