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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是什么?可以享受哪些保障?

来源:信宜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19 20:58 【字体:小 大】

什么是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医疗救助对象身份怎么认定?
医疗救助待遇标准有哪些?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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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指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对救助对象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扣除其他各种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后,仍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帮助其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二、医疗救助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一)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限于本地户籍人口)。

  1.重点救助对象。

  (1)特困供养人员;

  (2)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纳入我市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监测对象以及无劳动能力脱贫户等人口)。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4.已购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流浪乞讨和“三无”精神障碍患者。

  5.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符合《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规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医疗救助对象身份怎么认定?

  以上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工作由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从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其医疗救助对象身份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四、医疗救助对象可以享受哪些医疗救助待遇?

  (一)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标准

  1.资助参保。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参加资格认定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新增的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在有关部门认定其医疗救助对象资格前已经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的,按规定资助其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实现应保尽保。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可中途参保,实行“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从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其医疗救助对象身份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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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因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有效期内)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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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二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支付后,剩下个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即政策内个人自付部分、起付线和政策外个人自费部分)予以二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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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两病”儿童医疗救助待遇标准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0-14周岁(含14周岁)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以下简称“两病”儿童)治疗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不受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的限定,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比例支付,纳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由医疗救助基金按20%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救助不限额。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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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病”儿童治疗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须按规定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治疗申请,由其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儿童身份证(户口本)和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病历),并填写《茂名市城乡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治疗审批表》,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提交至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安排医治,并按规定予以联网结算。现已开通粤医保、粤省事、粤智助等平台关于茂名市城乡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治疗审批的网上办理渠道,审批通过后在平台内生成加盖电子公章的PDF回执,实现儿童重大疾病“网上办”“指尖办”。因各种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按零星报销手续办理。

  “两病”儿童出院前,其监护人未按规定提出治疗申请或自愿选择放弃“两病”儿童医疗保障政策的,出院后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结算。

  五、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是什么?

  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等费用,只需支付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结算后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即可出院。

  因各种原因在定点医药机构无法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由救助对象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提交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一单式”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零星报销。

  六、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医疗救助?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应由第三方承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六)国家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附表:茂名市医疗救助政策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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