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门诊特定病种如何认定?医保报销待遇如何?
城乡居民参保人患有
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的大病、慢病
需在门诊长期治疗的
可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手续
经核准后在门诊治疗该病种的费用
按门特待遇标准进行报销
报销待遇比普通门诊更高!
👀👀
门诊特定病种怎么认定?
又有怎样的医保待遇呢?
让我们带您详细了解
什么是门诊特定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一般指医疗费用负担高、诊断明确、在门诊治疗的疾病(主要为慢性病、重大疾病)或者治疗方式,比如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等。
基本医保在保障住院费用的基础上,由于一些大病和慢病不一定需要住院,在门诊也可以做治疗,为了提高这些疾病的门诊保障水平,所以就有了门诊特定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不是一个医学上的概念,而是一个医疗保障层面的概念哦~
门特病种待遇如何?
①门特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因门特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②我市参保居民如同时患两个或两个以上门特的,取年度支付限额标准较高的病种确定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并增加1200元/年。
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当年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参保人员享受门特待遇首年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其当年具备享受待遇资格的月数计算,即该病种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除以12,再乘以确认该参保人员具备享受该病种待遇资格时的当年剩余月数(含确认享受待遇资格当月)。
门特如何申请认定?
步骤1:了解门特病种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特病种共有64种(具体可扫下方二维码了解),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病情和主诊医生诊断确定需要申请的病种。
步骤2:申请门特病种
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罹患门特范围的疾病,应选择具备相应门特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情况一:参保人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通过后,由医疗机构上传认定信息至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即可。
情况二: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后,如机构无法上传备案信息,请携带好已签字并盖章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和相关病历资料,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到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进行门特待遇认定备案。具体步骤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吧!!

温馨提示:既往已确诊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既往化验单、诊断书等,结合实际病情,按照相应病种准入标准予以诊断和待遇认定。
何时可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续期?
参保人应在其相应门诊特定病种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续期。若未及时办理,在有效期终止后30日内(含第30日)补办成功的,待遇可以继续享受。
不知道门诊特定病种的有效期?同样可以扫上方二维码了解哦~
超过门诊特定病种有效期30日后仍未办理续期的,会影响待遇吗?
会的。超过有效期30日后仍未办理续期的,该病种待遇将中止。如需继续享受,须重新前往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新的有效期自申请日起重新计算。建议参保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续期,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我市参保人员办理了门诊特定病种后,是否需要选定门特定点医疗机构?
需要的。我市参保人员已办理门特待遇认定的,应按规定选定符合条件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相应门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门特待遇认定时,经参保人员同意,可以一并办理选定本机构作为门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手续。
为方便我市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选点操作,参保人可以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推荐)或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地所属镇(街)党群服务中心、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医保窗口现场办理(“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渠道具体操作流程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注意:参保人员未办理选点手续或办理选点手续前发生的门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信宜市门特认定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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