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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宜市青年人才住房、人才安居补贴”问题解答

来源: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12 15:33 【字体:

  1.问题:青年人才申请人才住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根据中共信宜市委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信发〔2024〕3号)第14条规定,申请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

  (2)申请人(毕业5年内)为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信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说明:补贴类项目不适用于实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市区及工作地内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从申请日起算,前2年内没有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没有享受其他形式政府(单位)提供的福利性住房。

  2.问题:“已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是指什么手续?

  答:已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是指不签订合同的公务员的入职手续。

  3.问题:自有住房包括哪些呢?

  答:自有住房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市区及工作地内名下的商品房、公寓、经济适用住房、小产权房、房改房、集资房、共有产权房和自购土地建设的住房等。

  4.问题:申请青年人才住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申请青年人才住房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由工作单位提交)一式四份:

  (1)《信宜市青年人才住房申请表》及单位出具《信宜市青年人才住房汇总表》;

  (2)申请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需附学历认证);

  (4)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其配偶在市区和工作地内无自有住房的材料;

  (5)承诺书;

  (6)在企业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发放薪酬凭证(工资条,财务出具薪酬发放记账凭证等);

  (7)在企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期限为五年以上);

  (8)在企业就业的,还需提供申请人员在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完税证明。

  5.问题:不同层次人才在申请人才住房时,对应的面积标准是怎样的?

  答:根据中共信宜市委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信发〔2024〕3号)第14条规定,各层次人才对应的人才住房面积标准如下:

  (1)全职引进的第一、二类人才可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免租年限不超过10年。

  (2)全职引进的第三类人才可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免租年限不超过10年。

  (3)全职引进的第四类人才以及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免租年限不超过10年。   

  (4)全职引进的第五类人才以及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免租年限不超过5年。   

  (5)全职引进的第六类人才以及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专业)的本科生,可申请租住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租金按照人才住房市场基准租金50%收取,减租年限不超过5年。   

  (6)对未享受信宜市重点高校毕业生人才就业补贴、信宜高层次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奖励、外地高层次青年人才到信宜就业奖励的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专业)青年人才,硕士研究生的免租年限可由5年延长至10年,本科生可由收取50%租金改为免租5年。

  6.问题:如二人同时满足人才安居申请条件且为夫妻关系,是否可以各自申请?

  答:一个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请租一套人才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如均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照高层级的一方标准申请租一套人才住房,如申请货币补贴的,可以按照各自标准领取。

  7.问题:人才住房租金标准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定期评估市场基准租金,人才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同时根据本市人才经济承受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水平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对人才住房租金标准进行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8.问题:人才住房在租赁期限和续租方面有着怎样的规定?

  答:申请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在期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续租,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每次续租的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人享受人才住房租赁政策期满后如需继续租住人才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按市场基准租金缴交租金,继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年。

  9.问题:在租住人才住房期间,承租人出现哪些情形时需要退出住房,以及规定的退出时间要求是怎样的呢?

  答:承租人在租住人才住房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情形发生之日起60日内退出住房:

  (1)因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本规定享受人才安居保障的;

  (2)承租人享受人才住房租赁政策期满;

  (3)因购买、接受赠予、继承、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在市区和工作地拥有其他自有住房的;

  (4)租赁期内承租其他保障性质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的;

  (5)其他情形需要退出住房的。

  10.问题:在租住人才住房期间,承租人出现哪些不当行为时会被收回人才住房?

  答:承租人在租住人才住房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才住房管理单位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可根据协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人才住房内居住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交租金的;

  (3)擅自转租人才住房的;

  (4)擅自互换、出借人才住房的;

  (5)将人才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6)擅自改变人才住房使用功能(包含违规改建、扩建)

  的;

  (7)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人才住房严重损毁的;

  (8)其他违法或违约情形的。

  11.问题:未享受人才住房的青年人才给予人才安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申报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人(毕业5年内)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信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说明:补贴类项目不适用于实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3)申报人及配偶在市区及工作地内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从申请日起算,前2年内没有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没有享受其他形式政府(单位)提供的福利性住房。

  12.问题:青年人才安补贴每月可领取多少钱?

  答:根据中共信宜市委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信发〔2024〕3号)第14条规定,青年人才安居补贴标准如下:

  (1)具有本科学历的,青年人才安居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安居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月。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安居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

  补贴年限不超过5年。

  13.问题:申请青年人才安补贴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申报青年人才安居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由申请人提交)一式三份:

  (1)《信宜市青年人才安居补贴申报表》;

  (2)申报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3)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需附学历认证);

  (4)申报人已婚,需提供本人及其配偶无自有住房的证明材料,申报人未婚则提供本人无自有住房的证明材料;

  (5)承诺书;

  (6)在企业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发放薪酬凭证(工资条,财务出具薪酬发放记账凭证等);

  (7)在企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期限为五年以上);

  (8)在企业就业的,还需提供申请人员在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完税证明。

  14.问题:申请青年人才安补贴后,还需要每月申请一次吗?

  答:不需要。首次申请获批后,从次月起,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每月15日至30日期间逐月报《信宜市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年  月发放汇总表》及《信宜市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年  月发放名册表》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市财政局通过工资发放渠道逐月发放到个人账户。

  15.问题:申请办理青年人才安补贴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好?

  答:青年人才安居补贴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16.问题:申请人中途离职的,是否需要办理手续申请停止发放青年人才安补贴?

  答:申请人中途离职的,用人单位须及时办理手续停发补贴。

  17.问题:人才住房、人才安居补贴、购房补贴可以都享受吗?

  答:(1)同时符合人才住房或人才安居补贴条件的青年人才,应优先选择租住人才住房,在房源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可选择申领人才安居补贴。即两者只能享受其一。

  (2)如同时符合条件可享受信发〔2024〕3号文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若未领取购房补贴,可申请租住人才住房或申领人才安居补贴。如申请租住人才住房或申领人才安居补贴过程中购房,应先停止租住人才住房或停止申领人才安居补贴,再申领购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①人才住房租住期限或人才安居补贴领取期限未满时,如发生购房行为并且符合条件申请购房补贴的,自购房之日起,应先停止租住人才住房或停止申领人才安居补贴,再申领购房补贴。

  ②人才住房租住期满或人才安居补贴领取期满后,如发生购房行为并且符合条件申请购房补贴的,可直接申请购房补贴。

  18.问题:对省、茂名市驻信宜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信宜合作单位选派(聘)到信宜工作的人才可不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答:对省、茂名市驻信宜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信宜合作单位选派(聘)到信宜工作的人才(短期累计工作3个月以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参照享受相关待遇。未经“一事一议”通过的,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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