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办法
一、政策依据
《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信发〔2021〕8号)。
二、事项名称
信宜市青年人才安家补贴。
三、实施主体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受理对象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五、受理条件
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从毕业当月起算满60个月内);
(二)为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对象及配偶在市区及工作地内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从申请日起算,前2年内没有在本市辖区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没有享受其他形式政府(单位)提供的福利性住房。
六、补贴标准
青年人才安家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具有本科学历的,青年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800/月;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1000/月。
七、受理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
八、材料清单
申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一)《信宜市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对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报对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需附学历认证);
(四)申报对象已婚,需提供本人及其配偶无自有住房的材料,申报人未婚则提供本人无自有住房的材料;
(五)承诺书(附件2);
(六)在企业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发放工资银行流水、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期限为三年以上)、社保缴费材料和完税材料。
九、办理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根据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到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提交申报资料。
(二)收件。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收件。
(三)办理。收件后9个工作日内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银行将办理的补贴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申请地址及电话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5-17号人才服务专窗或18-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上午8:30-12:00延时服务,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8885668
咨询或投诉热线电话:0668-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一)首次申报成功后,申请人无需重复申请。从次月起,由工作单位每月15日至30日期间逐月报《信宜市青年人才安家补贴 年 月发放汇总表》及《信宜市青年人才安家补贴 年 月发放名册表》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市财政局通过银行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
(二)申请对象在资格有效期内因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申请对象及用人单位应主动如实申报,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停止发放人才安家补贴。
(三)申请对象如同时符合条件可享受信发〔2019〕5号文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则按照“自愿、不重复”的原则,由申请对象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购房补贴和人才安家补贴。
(四)申报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冒领、虚报、骗取补贴资金的个人,一经查实,列入诚信黑名单,除追缴所发补贴外,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办法将作出相应调整。
十三、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相关申请表格、承诺书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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