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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青年人才申请公租房保障申请办法

来源: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1-22 16:34 【字体:

  一、政策依据

  《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信发〔2021〕8号)。

  二、事项名称

  信宜市青年人才申请公租房保障。

  三、实施主体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受理对象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五、受理条件

  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从毕业当月起算满60个月内);

  (二)申请人为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及工作地内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从申请日起算,前2年内没有在本市辖区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没有享受其他形式政府(单位)提供的福利性住房。

  六、受理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

  七、材料清单

  申请青年人才公租房保障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一)《信宜市青年人才公租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请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需附学历认证);

  (四)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的材料;

  (五)承诺书;

  (六)在企业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发放工资银行流水、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期限为三年以上)、社保缴费材料和完税材料。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根据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到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提交申请资料。

  (二)收件。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收件。

  (三)办理。收件后32个工作日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九、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十、申请地址及电话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5-17号人才服务专窗或18-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上午8:30-12:00延时服务,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8885668

  咨询或投诉热线电话:0668-12345

  十一、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资格有效期内因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应主动如实申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退出公租房。

  (二)申请人是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专业)、省重点学科(专业)毕业生或信发〔2019〕5号文所列的六类人才的,且未领取购房补贴,可享受80%房租优惠,租赁优惠年限为5年。

  (三)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冒领、虚报、骗取公租房保障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列入诚信黑名单,除退出公租房外,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办法将作出相应调整。

  十二、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相关申请表格、承诺书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

  附件1:信宜市青年人才公租房申请表.pdf

  附件2:承诺书.pdf

  附件3:信宜市青年人才公租房退出申请表.pdf

  附件4: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pdf

  附件5:国家重点学科名单.pdf

  附件6:广东省重点学科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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