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企业引才奖励申请办法
一、政策依据
《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信发〔2021〕8号)。
二、事项名称
信宜市企业引才奖励。
三、实施主体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受理对象
在信宜市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五、受理条件
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或自主引进人才;
(二)人才为《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信发〔2019〕5号)规定的第一至第六类人才;
(三)人才在引进企业全职工作满一年以上(以社保参保缴费时间为准)。
六、奖励标准
第一类人才:国际领先人才,引进一名奖励10万元。
第二类人才:国内领先人才,引进一名奖励5万元。
第三类人才:省内领先人才,引进一名奖励3万元。
第四类人才:拥有正高职称的专业人才和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其他同等层次人才。引进一名奖励1万元。
第五类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招聘入职后参加并完成5+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学位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一名奖励5000元。
第六类人才:在“211”“985”“双一流”及以上层次高校、学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特别急需紧缺的国家重点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引进一名奖励1000元。
七、受理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
八、材料清单
申请信宜市企业引才奖励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一)《信宜市企业引才奖励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企业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信息;
(三)如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则须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和企业支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发票;
(四)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合同备案;
(五)引进人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公布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引进人才过往12个月的社保缴费材料、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
(七)承诺书。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企业向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收件。
(三)办理。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引才奖励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的名单,及时向企业反馈。
(四)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奖励划入企业的公司账户。
十、收费信息
不收费。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地址及电话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5-17号人才服务专窗或18-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上午8:30-12:00延时服务,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8885668
咨询或投诉热线电话:0668-12345
十三、注意事项
(一)引进的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发生变化的,原引进人才的企业不可重复享受引才奖励;其他信宜本地企业引进同一人才的,也不可享受引才奖励。
(二)多家企业联合引进同一人才的,与该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享受引才奖励。
(三)申报企业应当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冒领、虚报、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除追缴所发奖励外,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办法将作出相应调整。
十四、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相关申请表格、承诺书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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