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激励信宜生源高层次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奖励申请办法
一、政策依据
《中共信宜市委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信发〔2024〕3号)。
二、事项名称
信宜生源高层次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奖励。
三、实施主体
信宜市教育局。
四、受理对象
在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海外权威大学排行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就读的信宜生源青年人才。
五、受理条件
申报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高考时为信宜户籍(高考地点不限);
(二)在就读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任一阶段被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海外权威大学排行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录取;
(三)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毕业后5年内返回信宜全职工作。
六、奖励标准和发放方式
(一)在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任一学段被录取的,给予20万元奖学金和就业奖励。按以下方式发放:被录取入学时给予全额奖学金和就业奖励的30%,毕业后5年内返回信宜全职工作满1年时给予全额奖学金和就业奖励的20%,满3年时给予全额奖学金和就业奖励的20%,满5年时给予全额奖学金和就业奖励的30%。
(二)在上述范围高校每多取得一个高一层次学历的(指本科毕业再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再读博士研究生),增加3万元奖学金;毕业5年内返回信宜就业的,另外对每个取得的高一层次学历再增加10万元就业奖励,其中在信宜全职工作满3年时发放50%,满5年时发放50%。
如毕业时未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违反承诺书约定,毕业5年内未返回信宜全职工作的或在信宜全职工作不满5年的,一年内必须全额返还已领取的奖学金和就业奖励。
七、申请时间
自2024年9月4日起。申报对象应分别在录取入学、工作满1年、工作满3年、工作满5年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八、材料清单
申报对象自愿申报,自愿签署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就读学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提交材料时需提供原件核对是否与复印件一致);
(二)《承诺书》原件;
(三)《信宜市高层次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奖学金和就业奖励申报表》原件;
(四)毕业后5年内返乡就业的劳动合同、本人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社保缴费材料等在信宜全职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九、办理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向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二)收件。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收件。
(三)办理。收件后15个工作日内,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审批等环节后,将就业奖励资金划入申报人用于工资发放的个人银行账户。
十、收费信息
不收费。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十二、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5-17号人才服务专窗或18-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星期六上午8:30-12:00延时服务,工作日12:00-14:30错时服务,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8885668
咨询或投诉热线电话:0668-12345
十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对象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奖励资金的个人,一经查实,除追缴所发奖励外,纳入诚信黑名单、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办法将作出相应调整。
十四、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相关申请表格、承诺书等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信宜市激励信宜生源高层次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奖励申请相关表格
| 【打印正文】 |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