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申请办法
一、政策依据
《中共信宜市委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信发〔2024〕3号)第7条。
二、事项名称
信宜市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
三、实施主体
信宜市科工商务局。
四、受理对象
自2024年9月4日起落户信宜的新获批准组建或被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五、受理条件
对落户信宜的新获批准组建或被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六、受理时间
自2024年9月4日起。
七、材料清单
申请信宜市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信宜市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二)申领单位是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申领单位是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或事业单位公章;
(四)承诺书。
八、办理流程
(一)申报。企业向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二)收件。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收件。
(三)办理。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审批等环节后,将奖励资金划入申报企业银行账户。
九、收费信息
不收费。
十、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十一、办公地址及电话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5-17号人才服务专窗或18-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星期六上午8:30-12:00延时服务,工作日12:00-14:30错时服务,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8885668,0668-8858400
咨询或投诉热线电话:0668-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冒领、虚报、骗取奖励的企业,一经查实,列入诚信黑名单,除追缴奖励外,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二)本申请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细则将作出相应调整。
十三、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相关申请表格、承诺书式样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1:信宜市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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