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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企业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申请办法

来源:信宜市科工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1:44 【字体:

  一、政策依据

  《中共信宜市委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信发〔2024〕3号)第9条。

  二、事项名称

  信宜市企业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

  三、实施主体

  信宜市科工商务局。

  四、受理对象

  自2024年9月4日起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五、受理条件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度起,若3个会计年度内其中1年对信宜市本级财政贡献达到3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六、受理时间

  自2024年9月4日起。

  七、材料清单

  申请信宜市企业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信宜市企业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由信宜市财政局出具的企业为本级财政贡献的材料;

  (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承诺书。

  八、办理流程

  (一)申报。企业向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二)收件。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收件。

  (三)办理。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审批等环节后,将奖励资金划入申报企业银行账户。

  九、收费信息

  不收费。

  十、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十一、办公地址及电话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5-17号人才服务专窗或18-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星期六上午8:30-12:00延时服务,工作日12:00-14:30错时服务,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8885668,0668-8858400

  咨询或投诉热线电话:0668-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冒领、虚报、骗取奖励的企业,一经查实,列入诚信黑名单,除追缴奖励外,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二)本申请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细则将作出相应调整。

  十三、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相关申请表格、承诺书式样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1:信宜市企业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申请表.pdf

  附件2: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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