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高层次青年人才在信宜就业奖励申请办法
一、政策依据
《中共信宜市委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信发〔2024〕3号)。
二、事项名称
外地高层次青年人才在信宜就业奖励。
三、实施主体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受理对象
信宜市以外的户籍高校毕业生。
五、受理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院校或专业在入学当年度是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海外权威大学排行前100名的境外高校;
(三)毕业5年内来到信宜就业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全职在信宜连续工作满5年(以编制卡或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工资发放流水为准核算);
(四)2019年9月4日起首次在信宜就业。
(五)首次在信宜就业时为信宜市以外的户籍。
六、奖励标准
在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海外权威大学排行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取得单一学历的,奖励20万元;在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海外权威大学排行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取得多个学历的,每多取得一个高一层次学历增加10万元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七、发放方式
按工作年限分阶段申领人才就业奖励:工作满1年时,可申请领取全额奖励的20%;工作满3年时,可申请领取全额奖励的30%;工作满5年时,可申请领取全额奖励的50%。
八、申请时限
申请人应分别在工作满1年、3年、5年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阶段的就业奖励。
九、材料清单
申请外地高层次青年人才在信宜就业奖励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一)《外地高层次青年人才在信宜就业奖励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与申报人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编制卡、社保缴费记录、工资发放流水;
(三)申报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承诺书。
十、办理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向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二)收件。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收件。
(三)办理。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的名单,及时向申报人反馈。
(四)发放。经公示、审批等环节后,将就业奖励资金划入申报人个人银行账户。
十一、收费信息
不收费。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地址及电话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5-17号人才服务专窗或18-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14:30-17:30(星期六上午8:30-12:00延时服务,工作日12:00-14:30错时服务,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8885668
咨询或投诉热线电话:0668-12345
十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对象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奖励资金的个人,一经查实,除追缴所发奖励外,纳入诚信黑名单、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办法将作出相应调整。
十五、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相关申请表格、承诺书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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