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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市场创新创业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申请办法(试行)

来源:信宜市科工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9-13 15:36 【字体:

  一、政策依据

  《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信发〔2021〕8号)第7条。

  二、事项名称

  信宜市市场创新创业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

  〔注:市场创新创业平台(园区)是指非政府投资或参股的,由社会投资兴办并报政府职能部门备案的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创新创业平台(园区),这类平台(园区)通过招商的方式,吸纳创新创业者进入平台(园区)开办创业实体,整个平台(园区)一般交由专业的运营企业进行运营管理,负责运营管理的主体就是这个创新创业平台的运营主体。〕

  三、实施主体

  信宜市科工商务局。

  四、受理对象

  在我市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茂名市级创新创业平台运营主体。

  五、奖励条件及标准

  建成后通过验收并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茂名市级创新创业平台,并为青年人才创业提供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保障服务的,给予市场创新创业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包括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吸纳人员就业一次性奖励和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当年度对信宜市本级财政贡献一次性奖励:

  (一)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吸纳人员就业一次性奖励,自2022年1月1日起,市场创新创业平台每进驻1户青年人才创业实体(须注册为企业)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必须是进驻后吸纳就业的,以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缴费为准,社保参保缴费须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一次性给予平台运营主体1万元奖励;

  (二)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当年度对信宜市本级财政贡献一次性奖励,自2022年1月1日起,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须注册为企业)当年度对信宜市本级财政贡献达100万元以上的,按财政贡献的10%,每年一次性给予平台运营主体奖励。

  六、受理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其中,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吸纳人员就业一次性奖励仅可享受一次,自符合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享受该奖励;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当年度对信宜市本级财政贡献一次性奖励按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当年度对信宜市本级财政贡献情况,符合条件的,可每年享受一次,自符合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次奖励。

  七、材料清单

  申请市场创新创业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信宜市市场创新创业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茂名市级创新创业平台的材料文件复印件,加盖运营主体公章;

  (三)运营主体运营的材料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运营主体公章,运营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确认;

  (四)申请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吸纳人员就业一次性奖励的,提供进驻平台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进驻协议、就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缴费凭证(进驻平台后须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加盖该青年人才创业实体的企业公章;

  (五)申请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当年度对信宜市本级财政贡献一次性奖励的,提供进驻平台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进驻协议并加盖该青年人才创业实体的企业公章以及信宜市财政局出具的本级财政贡献材料(市税务局负责将纳税情况提供给市财政局);

  (六)承诺书(附件2)。

  八、办理流程

  (一)申报。申请对象向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收件。

  (三)办理。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审批等环节后,将奖励资金划入申报企业银行账户。

  九、收费信息

  不收费。

  十、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址及电话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玉都公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5-17号人才服务专窗或18-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上午8:30-12:00延时服务,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8885668。

  咨询或投诉热线电话:0668-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一)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吸纳人员就业一次性奖励和进驻的青年人才创业实体当年度对信宜市本级财政贡献一次性奖励,如符合条件,可同时享受。

  (二)如企业同时符合条件可享受信宜市市场创新创业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或信宜市出台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按照“自愿、不重复”的原则,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请对象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冒领、虚报、骗取奖励的企业,一经查实,列入诚信黑名单,除追缴所发奖励外,还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办法将作出相应调整。

  十三、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相关申请表格、承诺书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1:信宜市市场创新创业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申请表.pdf

  附件2: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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