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信宜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详细内容

关于整治假冒“信宜李”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声明

来源:信宜市科工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6-17 10:33 【字体:

  当前,“信宜李”正值销售旺季。但在排查中发现,部分不法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假冒产地、以小充大等行为扰乱市场、欺骗消费者,对“信宜李”品质品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现声明如下:

  一、明确“信宜李”等级标准

  为防消费者上当受骗,根据“茂名市地方标准DB4409/T46-2023”的有关规定,现就“信宜李”及“银妃李”的等级标准进行明确(注:“银妃李”为“信宜李”当中优质上乘的果品,其中信字号“银妃李”纳入“两标一码一单”品控溯源体系)。

• “信宜李”标准

关于整治假冒“信宜李”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声明.docx_1

• “银妃李”标准(注:“银妃李”商标须经授权才能使用)

关于整治假冒“信宜李”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声明.docx_2

  二、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及虚假宣传行为信宜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在线上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及线下门店、商铺等各类渠道发布虚假广告,冒充“信宜李”“银妃李”,或虚构产品产地、伪造商品来源标识等;

  • 以“小果”冒充“大果”、以次充好进行销售,模糊分级标准,进行误导性描述等;

  • 以低价诱导消费者下单,实际交付劣质产品或与宣传严重不符的商品;

  •通过“虚假降价”“虚构原价”“先涨后折”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农药残留超标产品;

  • 其它违法情形。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45、12315平台、政府官网举报通道等,对发现的违规销售、商标冒用、质量问题等行为及时举报。政府将以“零容忍”姿态全力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信宜李”“银妃李”的品质、口碑与品牌根基。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

以下为虚假宣传,以小果充大果误导消费者部分案例👇👇

  关于整治假冒“信宜李”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声明.docx_3关于整治假冒“信宜李”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声明.docx_4关于整治假冒“信宜李”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声明.docx_5关于整治假冒“信宜李”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声明.docx_6关于整治假冒“信宜李”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声明.docx_7

以下为假冒“银妃李”部分案例👇👇

  (注:银妃商标须经钱排经济联合总社授权才可以使用,并执行“两标一码一单”品控溯源体系,未经授权,均为假冒产品)

关于整治假冒“信宜李”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声明.docx_8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