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管理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详细内容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17 19:03 【字体:


序号

制定股室

抽查任务名称

实施部门

抽查事项

抽查类型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总数

抽取比例

抽查时间

1

信用风险监管股

全省企业不定向抽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不定向

2023年度年报的企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企业数量

按1%的比例(省市场监管局抽取省内信用风险低、一般、较高、高的登记注册企业)

2023年7月至

11月

2

信用风险监管股

全市企业不定向抽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不定向

2023年度年报的企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属地企业数量

按2%的比例(茂名市市场监管局抽取市内信用风险低、一般、较高、高的登记注册企业)

2023年7月至

11月

3

计量与标准化股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在用计量器具计量法制检查

定向

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约200家

1.5%

2023年11月底前

4

计量与标准化股

用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用能产品能效标识

定向

应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

约60家

约3%

2023年11月底前

5

计量与标准化股

用水产品水效标识专项计量监督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用水产品水效标识

定向

应实行水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

约40家

约3%

2023年11月底前

6

计量与标准化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定向

市内法定计量

检定机构

1 家

100%

2023年11月底前

7

计量与标准化股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

定向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约60家

2%

2023年11月底前

8

食品餐饮股

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不定向

辖区餐饮服务经营者

约3200家

1%

2023年11月底前

9

食品餐饮股

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定向

全市学校(含幼儿园)食堂

247家

5%

2023年11月底前

10

食品生产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含小作坊)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定向

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5

40%

2023年4月至11月

11

食品生产股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事项。

定向

全市湿米粉、肉制品、食用油、月饼、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

33

60%

2023年4月至11月

12

食品市场股

全市特殊食品销售者定向抽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殊食品销售者经营资质、产品合法性、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

定向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保健食品销售者

约1300家

1%

2023年10月底前

13

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股

广告行为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不定向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由实施部门统计

10%

2023年4月至9月

14

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股

广告行为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及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不定向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由实施部门统计

10%

2023年4月至9月

15

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股

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定向抽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专用标志使用是否符合《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3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五四号)规定。

定向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

由实施部门统计

10%

2023年10月31日前

16

质量发展与科技认证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抽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定向

全市获得省市场监管局颁发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约 20家

按茂名市场监管局部署

2023年11月

底前

17

价格监督检查股

直销行业打传规直专项抽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是否存在违规直销、传销、虚假宣传等行为

定向

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

由实施部门统计

30%

2023年5月至10月

18

价格监督检查股

医疗领域专项抽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强行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定向

公立医疗机构

由实施部门统计

3%

2023年5月至10月

19

价格监督检查股

教育领域专项抽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中小学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服务性收费、代收代支强制性收费。

定向

中小学

由实施部门统计

5%

2023年5月至10月

20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

定向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由实施部门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统计

约5%

2023年7月至

11月

21

网络市场股

全市农贸市场定向抽查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定向

全市农贸市场

26

按10%的比例登记注册的农贸市场

2023年9月前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