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2021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信宜市人民政府拟启动信宜市2021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信宜市钱排镇钱新村石桥头、塘坳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一)用地项目名称:信宜市2021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信宜市钱排镇钱新村石桥头、塘坳一村民小组地段,面积约为2.4434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以测量放线的边界范围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政府将组织有关调查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收地块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核实,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否则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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