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图书馆古籍室文献保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古籍与民国文献的抢救和保护,信宜市图书馆特制定此古籍室文献保护制度。
管理和保护好古籍与民国文献,是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入藏文献的保护情况,包括文献破损与修复、防尘、防火、防盗、防光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部室负责人报告。
1.严禁携带易燃品、危险品、提包、食物或者其它私人物品进入古籍室。
2.古籍室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禁止部门工作人员私自拉接电路明线。
3.古籍室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非本部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如有特殊需要者,须经馆长批准,由专人带领方可入内。对于到古籍室阅览的读者需做好阅览登记工作。
4.任何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均不得将文献资料带出古籍室,否则视作偷窃,并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5.借阅的工作人员对每一册还回来的文献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污损、撕页、勾画、圈点等情况,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古籍室的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鼠)工作,严格履行有关的规章制度,保证相关措施的落实与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晴朗无风天气可开窗通风,否则严禁开窗,同时加强日常清扫;定期检查、更换鼠药与防虫药品。
7.要根据古籍 室的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调节库(室)内的温湿度。
8.对阅毕文献要及时归架(柜),保证排架整齐。
9.破损文献要做好统计工作,定期报馆办公室协调修补事宜。
信宜市图书馆
2018年3月1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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