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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分户办理

来源:信宜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5-13 17:13 【字体:

  一、办理条件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状况已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

  二、需审核材料

  ①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②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③关于分户的书面申请报告。

  其他情形

  ①因婚姻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

  ②因独立居住分户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件。

  ③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的法定登记证件。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工作要求

  ①原址分户,需要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同意。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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