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信息如何查询
1.公民个人因诉讼、寻亲企事业单位和律师因诉讼需要的查询
(1)办理条件
①个人因诉讼、寻亲企事业单位和律师因诉讼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可申请查询全省户籍人口基本信息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2)需审核材料
①对因寻找亲人等其他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填写《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件、查询理由说明和有关印证材料。
②诉讼原告或被告本人来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注明查询主体和被查询人,下同)。委托律师来申请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诉讼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复印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诉讼原告或被告属公司、单位、委托个人来申请的,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单位(公司)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委托律师来申请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单位(公司)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各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东莞、中山在各镇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负责免费提供全省规范内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指定驻地或其他派出所户籍窗口负责。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没有对外服务窗口的,可以指定驻地或其他派出所户籍窗口负责。
(4)工作要求
对因诉讼需要查询或者核查人口信息的,一般应当场提供查询结果,如果遇到查询数量过多或系统、网络故障等情形时,可以先予以审核受理,打印好查询结果后,再通知查询申请人前来领取。对因寻找亲人等其他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口头告知查询结果。已注销的户籍人口信息和流动人口居住登信息不提供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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