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公安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解读
现就《茂名市公安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目的和意义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及《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规〔2023〕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操作指引,是为促进我市人口和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概述
本《实施细则》共分四章十九条。
第一章是总则,从第一条至第五条共五条,主要明确了《实施细则》的依据、适用范围、线上办理新机制、“放管服”改革、放开放宽入户限制。
第二章是入户规范,从第六条至第十三条共八条,分别对亲属投靠、稳定住所、稳定就业、人才引进、投(捐)资经商、入乡返乡、出生登记等各种情形落户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是其他事项,从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共两条,主要是对办理业务须知、服务工作要求及责任倒查追究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是附则,从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共四条,主要对挂户情形、证件材料要求、特殊情形入户等进行了明确。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举措
《实施细则》主要对亲属投靠、稳定住所、稳定就业、人才引进、投(捐)资经商、其他情形、入乡返乡、出生登记等八个方面入户事宜进行细化明确。
(一)亲属投靠入户。逐一明确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离婚(丧偶)女性投靠父母、父母双亡的两类人投靠亲属、投靠配偶父母等情形入户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程序及时限。
(二)稳定住所入户。明确自有房屋或公租房、租赁房屋等情形入户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程序及时限。
(三)稳定就业入户。明确招工招干、居住证等情形入户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程序及时限。
(四)人才引进入户。明确人才、学历技能等情形入户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程序及时限。
(五)投(捐)资经商入户。明确经商、捐资等情形入户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程序及时限。
(六)其他情形入户。明确定居、收养、见义勇为、政府表彰等情形入户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程序及时限。
(七)入乡返乡入户。明确突出贡献返乡、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乡村房及地产权、退伍军人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等情形入户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程序及时限。
(八)出生登记。明确出生登记、“一站式”出生登记、无出生证等情形入户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程序及时限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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